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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月申報職災人數為0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8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並公布於工作場所。

110年3月申報職災人數為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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