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大學實驗室事故發生至物質多為化學品使用或操作不當所造成,環保署化學局為協助大學實驗室有效控制災害危害極災後發生二次事故,以提升實驗室環境安全管理,特研訂旨指引,並置於該局網站教育宣導專區
連結網址: https://www.tcsb.gov.tw/lp-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