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實驗場所運作,須配合下列事項
教育訓練
1.每年參與新進人員教育訓練,生物安全項目合併8小時,(以操作生物材料2級以上為主,操作生物材料1級不需增加訓練時數)。
2.現職工作人員每年另應取得生物安全持續教育時數至少4小時。
3.第三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操作人員並應完成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生物安全訓練。
每季申報
1.操作二級生物材料以上,環安室每季(1.4.7.11月)通知列管實驗室回報人員更新異動情形及菌株使用情況。
2.人員,教育訓練資料及設備異動,亦請回報環安室更新。
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知能評核(依據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知能評核指引_20190701訂定下列規則)
1.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實驗室在職人員至少每 6 年評核一次,生物安全第三等級以上實驗室(含高防護負壓實驗室)在職人員至少每3 年評核一次,以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生物安全知能之維持。
2.本校生物安全會於每年年初公佈實驗室初階、中階及高階人員生物安全知能評核標準及實施時程。
3.規定所屬實驗室主管於期限內,提報當年應受評核人員名單(如為新進人員或在職實驗室異動人員,於到職(任)日1 周內補行提報),並視需要辦理評核說明會。
4.本校生物安全會依排定時程及評核方式,進行各類人員之評核(原則上,優先從高階人員至初階人員進行評核。
5.實驗室主管對於未通過知能評核之受評核人員,於實驗室進行相關工作時,應實施適當之監管措施,以確保實驗室所有工作人員之安全。
6.本校生物安全會應將年度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評核結果造冊,並至少保留實驗室每位工作人員 最近兩次評核相關資料,以利備查。年度造冊列表內容應包含 各實驗室受評核人員姓名及職稱、到職(任)日期、評核日期、 評核類別(初階、中階、高階)、評核人員、評核方式(口試、筆試等)、評核結果及對未通過評核人員之監管措施等。
生物材料明細表單建置
本校目前無二級以上生物材料,若實驗室內有化學品以外之物質,請辨識是否為生物材料,辨識方式有2種,如下列:
1.查詢生物材料等級(Risk group):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附表一。
2.詢問購買之廠商,此物質是化學品,還是生物材料,或是其他物質。
3.有購買一級生物材料,請建置實驗室生物材料明細表單(word/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