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實驗室(二級感染性生物操作)申請作業
備註:BSL1不用另外填資料申請,直接於環安衛系統選擇BSL1或化學性/BSL1即可。
衛福部疾管署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2024.5.24更新) 請查閱相關資料
申請步驟及文件
1.至環安衛系統提出申請,實驗室性質選擇BSL2 (新設立實驗室申請網址)
(備註:若為原本列管的實驗室新增生物實驗,僅須依操作哪一種生物材料填寫下列資料,寄到承辦人信箱,不用於系統再申請一次)
2.填寫下列3份文件寄至環安室承辦人信箱(amandayu@mail.ntust.edu.tw)審核
經環安室及本校生安會檢視資料確認後,將審核通過實驗場所使用權限。
備註:
1.借用實驗室者,因疾管署規定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需每季通報菌株結餘量,故也需於系統內新增實驗場所資料,直到不再借用實驗室為止。
2.實驗室系統目前尚無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請購申請功能,請購生物材料需填寫紙本送環安室及本校生安會核章,請勿自行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