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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衛生宣導】穿戴個人防護具及用電安全宣導

操作實驗研究,應配戴適當個人防護具

根據教育部統計邇來大專院校發生校園火災、被割傷或酸鹼液噴濺事件,造成學生身體傷害。

本校實驗場所亦常有相關意外事件

110年意外事故中,11件有5件為未配戴個人防護具,例如:手套、護目鏡等。

111年1-5月統計,共有2件未配戴護目鏡,眼睛被化學品噴濺意外事故。

112年9月27日教育部來函宣導:請落實督導校園師生進行實驗(習)時,應確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安全防護具。

建請應於實驗前進行風險評估並配戴合宜個人防護具。

防護具穿戴說明圖

防護具穿戴說明圖(教育部製圖)

 

實驗場所電氣設備多,注意用電安全

教育部來函說明用電設備操作不慎或電器設備老舊易造成校園火災,並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受傷,應隨時針對電器設備評估汰舊換新或定期保養維護,以預防火災或漏電的發生。

本校實驗場所亦常有相關虛驚事件,延長線過負載、積汙導電、長期輾壓電線導致半斷線、三轉二轉接頭使用不當等火災虛驚事故,請務必注意平時用電習慣,預防意外事件發生。

預防電器火災說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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