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管理與採購

  • 採購前確認

  • 毒化物與關注性化學物質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保署)確認是否有許可證。
  2. 實驗室負責人或資料維護人從環安系統前台進行毒化物採購
  3. 毒化物申請時,申請人送出時,實驗室負責人從環安系統後台進行毒化物審核/亦可檢視審核進度。

【新化學物質】(環保署)

 (定義:指既有化學物質以外之化學物質(台灣第一次進用))

【先驅化學品】(經濟部) (本校甲類先驅化學品之請購及使用,將比照本校毒性/關注化學物質採購辦法,請至環安衛系統進行申請、申報)

定義: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係指可流供製造毒品之原料,依其特性分為2類

  1. 甲類:參與反應並成為毒品之化學結構一部分者,或經主管機關公告列入之製毒化學品(如附表一)。
  2. 乙類:參與反應或未參與反應並不成為毒品之化學結構一部分者(如附表二)。

【管制性化學品】(勞動部)(本校目前無管制性化學品,請先查閱整理檔案,採購前先通知環安室,再制定採購申請方式,將比照毒化物方式進行管理)

  • 採購後

購買一般化學品/新化學物質-廠商無相關法規管制皆可以自由購入,購入後請參考下列規定

  1. 化學品危害清單登錄步驟
  2. 安全資料表 SDS 建置方式
  3. 【化學品分級管理】(勞動部)

備註:環安室會請各單位提供化學品分級管理資料,之後會建置於新環安系統進行串聯,目前為人工自行於購置後針對化學品進行風險評估。

毒化物/先驅化學品採購後

環安系統填報

毒性化學物質應依規定逐筆/逐日填寫運作紀錄,每季申報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違者處新台幣6-30萬罰鍰

關注化學物質應依規定每月填寫運作紀錄,每年131日前申報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違者處新台幣3-30萬罰鍰

先驅化學品比照毒化物填寫運作紀錄

管理類別

核可文件   

採購方式 紀錄頻率 法律風險
毒化物 需要 環安系統預先申請 每日記錄 最高罰 30 萬元
關注物質 需要 環安系統預先申請  每月記錄 最高罰 30 萬元
管制性化學品 需要 環安系統預先申請 每月紀錄 需符合職安法規範
先驅化學品 不需要 環安系統預先申請 每月紀錄 防止流向毒品製造
一般化學品 不需要 自由購入 購入及使用紀錄 需符合職安法規範

【優先化學品】(勞動部)

備註:優先化學品採購比照一般化學品及毒化物流程,但因部分化學品具生殖毒性極致癌性等危害,逐漸已被業界禁止使用,建議參考清單實驗研究可以規劃減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