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數位學習訓練2小時-至多認定2小時!另外1小時需為實體課程(參考說明)
(1) 一般安全衛生訓練-校園消防緊急應變及急救常識(1小時)(講師:台北市消防局謝宜紘消防員) 訓練連結 Campus Fire Emergency Response and First Aid Common Sense
(2)實驗場所安全衛生訓練(1小時)(講師:國立台灣大學梁文傑教授)訓練連結 Laboratory Safety Training Course(1hr)(Man-kit Leung Chair & Professor)
(3)職安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網址
2.實體課程︰
(1)報名校級實體訓練(1or3小時),新進人員需於到職3個月內完成。例如:消防演練等安全衛生相關課程。
(2)到職前2年內曾參加勞動部認可訓練機構(例如:工安協會、生產力中心等)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並取得完訓證書。
證書電子檔寄至環安室信箱(ntustoesh@gmail.com)登記備查,主旨:校外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明 - 單位_姓名_職稱。
自110年1月起,公告參訓紀錄於教育訓練專區。教職員工教育訓練時數查詢
{說明}:實體課程,因涉人身安全及環境危害認知,以消防演練等安全衛生相關課程為主,相同課程不累計。
法規︰
| 類別 | 法規內容 |
| 新進人員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 數位學習至多認可2小時+實體課程1小時 |
| 在職人員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9條 數位學習+實體課程每3年至少3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