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驅化學品採購與申報]
配合經濟部工業局,加強控管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採購、使用及貯存甲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流向,以防止流供製造毒品進而影響國民健康。
●請購、申報流程:
●相關法規如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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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
●主管機關:經濟部
●定義: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係指可流供製造毒品之原料,依其特性分為2類
●列管對象:
●管理方式:
●罰則:
●報廢作業
A.傳真公文到經濟部委辦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說明化學品名稱及數量、欲報廢的原因及處理的方式,並檢附相關證明檔。
B.由工業技術研究院上報經濟部同意後,才准進行報廢動作。
C.報廢後須填寫廢棄認定聲明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報表單傳真至工業技術研究院,以供備查。
P.S.若廠商所擁有之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都不再使用且尚未過期或變質,為避免忘記申報,建議可以贈與其他公司或學術研究機構使用,但須填寫轉讓聲明表並通知工業技術研究院。
●檢查作業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