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訂之【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劃】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2月3日環署空字第112101214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業經111年12月29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7次會議核定修正通過,請據以修正貴管相關災害防救計晝,並落實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

三、檢附計畫核定本、修訂重點說明暨修訂內容對照表,併請參閱。另業務計畫相關電子檔,業已公告於該署網頁專區 ( https://air.epa.gov.tw/EnvTopics/AirQuality_12.aspx ) ,可逕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