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_安全衛生】教職員工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線上補課專區

為使本校教職員工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9條規定,在職員工完成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訓練,提供本校教職員工訓練補訓練專區,以利完成每3年至少3小時時數。

雇主對擔任前條第一項各款工作之勞工,應使其接受下列時數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一、第一款之勞工:每二年至少六小時。

二、第二款之勞工:每二年至少十二小時。

三、第三款之勞工:每三年至少十二小時。

四、第四款至第六款之勞工:每三年至少六小時。

五、第七款至第十三款之勞工:每三年至少三小時

前項第三款教育訓練之課程及講師資格,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後,得採認為第一項之時數。

本專區提供之影片為每年辦理之在職員工訓練內容,請各位同仁自行選擇完成補課訓練。

備註:

1.如已完成該場次實體訓練者,無須重複受訓,您可以溫故知新但職業安全衛生時數也不會登錄第2次。

2.僅提供本校同仁補課使用,外校人士不提供訓練時數證明。